工商局五项措施加强散装食品整治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1
在全旗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县工作中,旗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散装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集中利用7至8月1个月的时间,对全旗散装食品进行专项整治,为创建自治区文明旗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成立领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二是明确整治对象。以辖区大中小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列为整治对象,重点检查散装食品储存环节和销售环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按规定标明按照要求依法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
三是加强散装食品销售知识培训。以各工商所为单位,在组织散装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时机,进一步加强对散装食品销售人员的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律法规知识讲解,要不断增强散装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在储存和销售散装食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思想认识。
四是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散装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对初犯的经营者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将所形成的检查记录存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对履查履犯的散装食品经营者要进行立案处理,加大处罚力度,要做到从严、从重、从快处置。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方式,对各工商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记入全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档案。
(武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