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卫办开展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知识培训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03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文明旗测评验收工作,全面加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宣传,5月21日-22日,杭锦旗爱卫办以旗卫生监督所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为契机,派专业工作人员就吸烟的危害、二手烟的危害、创建无烟公共场所的好处、戒烟后身体的变化等方面向各娱乐场所、旅馆、理发、美容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培训。
此次培训重点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场所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警语或标识进行了讲解。同时要求娱乐场所、理发美容等经营场所对吸烟者进行劝阻,让人们了解吸烟对自身和给他人带来的危害,让控烟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及其在控制吸烟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同时为今后顺利开展落实控烟工作奠定了基础。
张瑞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