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杭锦旗第二届道德模范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2
近年来,全旗各苏木镇、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充分展现了杭锦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全社会树立了学习的楷模。
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广泛动员全旗干部群众投身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杭锦旗旗委宣传部、文明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新闻中心、广电中心联合组织开展了杭锦旗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群众推荐、组织审核、全旗公示和群众投票、评委会评选等程序,旗文明委决定,授予敖特更花等7名同志“杭锦旗第二届道德模范”称号,刘志利等6名同志获得“杭锦旗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再创佳绩。各苏木镇、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为我旗“转型发展,富民强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杭锦旗第二届道德模范名单
2. 杭锦旗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杭锦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附件1:
杭锦旗第二届道德模范名单
一、孝老爱亲道德模范(2名)
敖特更花(女、蒙古族) 独贵特拉镇敖愣乌素嘎查牧民
折润润(女) 呼和木独镇东红柳村农民
二、敬业奉献道德模范(3名)
阿拉腾花(女、蒙古族) 杭锦旗公路管理工区职工
李文光 杭锦旗龙之心学校教师
刘金平 塔然高勒管委会查干补拉嘎查嘎查长
三、助人为乐道德模范(1名)
图门巴雅尔(蒙古族) 巴拉贡华亿达机械装备公司安全员
四、诚实守信道德模范(1名)
张海丰 杭锦旗九栋富士达门市部负责人
附件2:
杭锦旗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一、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提名奖(2名)
刘志利 杭锦旗锡尼镇民乐社区居民
格日勒图(蒙古族) 杭锦旗蒙古族中学教师
二、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提名奖(2名)
史勇(蒙古族) 杭锦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郭红梅(女、蒙古族) 杭锦旗城镇初级中学教师
三、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提名奖(2名)
阿拉腾陶格斯(女、蒙古族) 杭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教师
孟莲花(女、蒙古族) 杭锦旗公安局考核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