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集体和 标兵个人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4
为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群众性礼仪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普及礼仪知识,引导人们树立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为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2014年7月份开始,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活动。经基层推荐、审核公示和群众投票、组委会评选等程序,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分局等10个单位荣获“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集体”称号,鄂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10个单位荣获“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集体提名奖”,高贺等10名同志荣获“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个人”称号,杨丽等10名同志荣获“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个人提名奖”(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文明礼仪建设中作出新成绩。各旗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文明礼仪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标兵、崇尚标兵、争当标兵,在全社会掀起学礼仪、行礼仪新热潮,促进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鄂尔多斯市文明办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一)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集体名单(10个):
1、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分局
2、阿大线收费所
3、鄂前旗旅游局
4、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5、鄂旗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6、杭锦旗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7、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8、伊旗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9、东胜区物业监察大队
10、薛家湾供电局
(二)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集体提名奖名单(10个):
1、鄂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鄂旗乌兰镇政和园社区
3、康巴什新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窗口
4、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5、鄂尔多斯动物园游客服务中心
6、准旗世纪中学
7、鄂尔多斯公安消防支队
8、神华准能行政处
9、东胜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
10、建行达旗支行
(三)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个人名单(10个):
1、高贺,女,汉族,伊旗工商局窗口登记注册工作人员。
2、董媛媛,女,汉族,伊旗交管大队执法服务中心违法处理窗口民警。
3、高敏,女,汉族,浦发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员工。
4、折艳红,女,汉族,北师大鄂尔多斯附属学校老师。
5、乌兰巴特尔,男,蒙古族,东胜区柴登供电所职工。
6、胡少丹,女,蒙古族,东胜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
7、施磊,男,汉族 ,鄂尔多斯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
8、韩锐莲,女,蒙古族,杭锦旗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干部。
9、乔羽,女,汉族,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10、白璐,女,汉族,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胜经济科教执法大队队员。
(四)全市第二届文明礼仪标兵个人提名奖名单(10个):
1、杨丽,女,蒙古族,达旗地税局协税员。
2、陈宁,女,汉族,杭锦旗国税局干部。
3、穆力根,男,蒙古族,伊旗消防中队指导员。
4、达楞古日巴,女,蒙古族,鄂前旗妇联妇女维权工作者。
5、乌兰其其格,女,蒙古族,乌审旗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工作人员。
6、杨建忠,男,汉族,东胜区工商分局干部。
7、杨玉丽,女,汉族,鄂旗国税局干部。
8、张富荣,男,汉族,准旗九中老师。
9、谢昕潼,女,汉族,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工作人员。
10、段立新,男,汉族,康巴什新区神华康城社区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