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文明办2015年预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6
一、旗文明办在职人员9人,实际在职人员9人,人员编制6人,离退休人员2人,车辆编制1辆,现有车1辆。
二、单位职能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计划、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检查各苏木乡镇和部门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
(四)搞好调查研究,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承办旗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
三.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退休人员工资13.79万元,在职人员工资64.65万元;在职人员公务费2.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创城业务经费46.4万元,共合计:128.84万元。
四.支出情况: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用于差旅和办公费,创城宣传、评选表彰、志愿服务等支出。附件:2015年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