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文明办组织开展文明单位、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服务站点、乡风文明自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4
为进一步推动杭锦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关于对属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服务示范站点和乡风文明大行动进行自查测评的通知》(鄂文明办发〔2017〕62号)文件要求,11月13日-14日,杭锦旗文明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旗48个市级以上文明单位、3个志愿服务站点、7 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和7个苏木镇乡风文明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
此次督查共分5个组,重点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站点、乡村学校少年宫办公场所环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文明规范服务、诚信建设、勤俭节约等方面进行实地查看,同时,现场查阅了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思想道德建设、理想信念等工作的软件档案资料。
在自查过程中看到大部分单位都能够将文明创建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认真、有效、持续地开展。并积极发挥自身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为杭锦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同时还发现,有的单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杭锦旗文明办督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各单位认真对照标准,尽快整改到位。(杭锦旗 王裴)
杭锦旗文明办督查组指导水务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杭锦旗文明办督查组指导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
杭锦旗锡尼镇团结社区志愿服务站点
杭锦旗独贵塔拉亿利新村
杭锦旗塔然高勒《勤俭持家 致富圆梦》主题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