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深入推进个人诚信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2
个人诚信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佛山市高度重视个人诚信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1个改革专题进行探索和研究。近日,佛山市组织召开“个人诚信系统建设”工作研讨会暨第一次个人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阶段任务,精心部署工作,推进个人诚信建设深入开展。 一、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建设。一是编制《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到2015年和2020年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重点领域相关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档率,实施重点人群信用建设专项工程,力争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二是开展《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采集目录(一期)》编制工作,其中包括约40家涉信单位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分为基本信息和提示信息两大类,为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整合奠定基础。三是编制《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拟于年底前完成首期历史数据的梳理工作,基本形成可用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在“信用佛山”网开设“重点人群信息查询”栏目进行信息公示和查询。四是启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为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提供制度依据。五是出台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工作规范和信用管理办法,推动重点人群诚信规范执业。如印发了《佛山市工商局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管理工作规范》、《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佛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 二、不断完善行业和部门个人信用记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了全市约200万个人信用档案,收录了个人的住房按揭、信用卡账户信息,还收录个人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非银信息。房地产和建筑行业诚信系统分别收录全市约8万执业资格从业人员诚信信息。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收录5239名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建立健全非法行医行政处罚信息库(“黑名单”库)。市民可通过律师行业诚信信息系统、司法鉴定行业诚信信息系统查询我市律师和司法鉴定人员的诚信信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自然人“曝光”常态化。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建立了专家信用档案。 三、初步建立人口数据库和重点人群信用公示和查询。佛山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拟于年底前升级改造为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改版为“信用佛山”网)已经采集全市430万条居民户籍信息,568万条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范围的人口数据库。实现了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药剂师、职业卫生专家、房地产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金融产品(保险)营销人员、监理工程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者等重点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和公示。 四、广泛应用个人信用信息。设立科研项目“申报黑名单”和“专家黑名单”,对黑名单中的项目负责人和专家,分别施以不能申报新项目和不能参加评审的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等信用惩戒,拟定“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实施细则,联合10多个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惩戒。将“诚信计生”纳入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积分申请公租房政策。加强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过签署真实性保证书落实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将诚信纳入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的评选条件。建立保障房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初步拟定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个人诚信目录,将公务员诚信状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佛山市将按照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具体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个人诚信建设现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按照职能分解到各部门推进落实。二是根据省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采集目录(一期),加快编制我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采集目录(一期),为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提供标准规范。三是尽快出台信用信息采集的相关办法和制度,确保数据采集科学、有序、安全。四是加快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信用佛山”网。五是研究制定个人信用信息应用的管理办法,力争推进个人诚信建设取得更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