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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立法 让“书香”更有保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1


作者:付彪
江南的4月,分付新春与垂柳。宁波的4月,有了诗书闲处好。日前,“阅读?品质生活——2020宁波读书月活动”大幕正式开启。就在这一天,《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宁波也成为浙江省第一个以立法形式促进全民阅读的城市。此后,每年的4月都是“宁波读书月”,每年的10月31日就是“书香宁波日”。(据中国文明网报道)

  全民阅读连续多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国家对阅读的重视。近年来,各地政府落实中央部署,阅读立法不断提速。根据媒体梳理,江苏、湖北、深圳、烟台等多个省市先后通过并颁布地方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法规。对此,有人也许不理解:难道让所有的老百姓必须读书?政协委员白岩松曾作出回应:“立法不是要约束老百姓读书,而是要让老百姓把读书当成像吃饭一样的硬需求,来约束各级政府保障老百姓读书的权利。”换而言之,为阅读立法,就是让“书香”更有保障。

  全民阅读不仅关乎国家、民族长远发展,也关乎每个公民的文化权利。目前,世界上已有很多国家通过立法推动全民阅读。比如,韩国、美国、日本等都出台了相关法规,旨在用“法”的形式,为全民阅读优化环境、创造条件,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公民的阅读权利,激发全民阅读热情。

图片来自网络

  全民阅读涉及范围广,不仅涉及政府部门,还涉及到图书馆、学校、企业等机构,以及家庭和个人。通过立法,可以有效整合各方力量,促进全民阅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宁波为例,《条例》不仅对公共图书馆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作了规定,还针对未成年人、视障人士、老年人、服刑人员、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人群提供阅读服务作了规定。可以预见,随着阅读推广以更丰富的形式开展,全民阅读的受益面也将越来越广。

  通过立法,不仅可以明确将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公共图书馆等基本公共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还可以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全民阅读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予以宣传、激励,这为更好地推广全民阅读、挖掘阅读的乐趣,提供了法治保障。

  让阅读成为全民的一种生活方式,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引导和保障。期待更多地方通过立法全力保障地方阅读活动开展,让书香充盈每个家庭、充盈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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