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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2

     为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镇文明程度,力争到2015年进入全区文明旗行列,旗委、旗政府于近日出台了《杭锦旗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按照《全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科学、全面、务实的针对创建工作做出了三年规划,并进行了任务分解,逐项落实创建内容,明确了达标要求。

    创建自治区文明旗的主要任务是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和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3年为“文明建设推进年”,第二阶段2014年为“文明建设提升年”,第三阶段2015年为“文明建设达标年”。

    开展自治区文明旗创建活动,是我旗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鄂尔多斯市创城成果、推动“爱我家乡文明行”活动扎实开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我旗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全面发展的战略资源,相信在2015年,杭锦旗将以科学、和谐、文明、祥和、精彩的新形象走进全区前列。

杭锦旗文明办  张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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