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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自治区文明旗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2

各苏木镇党委、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各企事业单位:

     为创建自治区文明旗,按照《自治区文明旗测评体系》的要求,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建自治区文明旗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总指挥:云卫东     旗委书记

第一副总指挥:王羽强     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

副 总 指 挥 :黄国华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俊杰     旗政协主席 

刘凤云     旗委副书记 

党拴成     旗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李新树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贾占荣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冯世业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务)

王齐兵     旗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闫宗瑞     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乔小军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文生     旗委常委、旗委办主任 

张增明     旗政府副旗长 

赵永新     旗政府副旗长 

谢永锋     旗政府副旗长 

阿•乌宁其  旗政府副旗长 

德乌力吉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旗内凡涉及到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各苏木镇(管委会)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四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冯世业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王文生  旗委常委、旗委办公室主任

 刘玉前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树平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工作职责:

1.按照《自治区文明旗测评体系》的标准制定创建自治区文明旗的总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分解具体测评任务。

2.建立和完善创建自治区文明旗指挥部及办事机构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

3.负责办理以指挥部名义下发的文件,并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4.督促、指导、验收各苏木镇各部门开展的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工作,并通报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和指标达标情况。

5.负责与指挥部其他工作组的联络与沟通,负责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组织各种会议,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

6.加强督促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小组

组    长:朱树平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员单位:旗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文明办、档案局、财政局、接待办。

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创建工作中对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各项创建工作的协调联络和综合协调,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度,文件档案和创城档案的审核和归档整理。举办创建培训班,负责居民问卷调查和创建文明旗的模拟测评;负责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工作组创建工作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汇总存档。协调并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行业围绕创建自治区文明旗指标任务开展相关活动。

(二)宣传小组

组    长:郝占清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新闻中心、广电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办。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工作对内和对外宣传,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工作;负责《自治区文明旗测评体系》中“特色指标1”任务的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负责创建工作有关典型材料和创建信息简报编写印发;整理创建大事记;协调组织开展各种创建方面的大型活动。

(三)督查小组

组    长:夏宇飞  旗委办副主任、综合督查室主任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局、旗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文明办、实绩办、杭锦旗调查队。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旗各责任地区、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完成创建自治区文明旗目标任务情况和指标达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并按月进行通报。负责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的督促检查、实地查看和模拟测评,指导各苏木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向指挥部提出落实创建自治区文明旗目标任务的对策和建议。

二、城乡建设及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赵永新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贾凤彪  旗政府办副主任 

李  军  旗爱卫办主任 

成员单位:政府办、文明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事业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局、基建办、城投公司、新农办、交通运输局、规划事业服务中心、爱卫办、园林环卫局、各苏木镇(管委会)。

工作职责:

1.负责“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中Ⅲ-43公共场所、Ⅲ-45公共设施维护、Ⅲ-46人际关系(第一项、第二项)

2.负责“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中Ⅲ-60无障碍设施、Ⅲ-61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Ⅲ-62街巷基础设施、Ⅲ-63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Ⅲ-64公交站点布局、Ⅲ-65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3.负责特色指标:城市整体形象观察

4.加强督促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建工作组

组  长:乔小军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侯永祥  旗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姚  俊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防范办主任

王树飞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国军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讲师团团长

    成员单位:旗委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旗直机关工委、党校、工会、妇联、团委、各苏木镇(管委会)。

工作职责:

1.负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中Ⅲ-1理论宣传与干部教育、Ⅲ-2学习型党组织建设、Ⅲ-3创先争优活动、Ⅲ-4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Ⅲ-7建立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Ⅲ-8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2.负责“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中Ⅲ-16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3.负责“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中Ⅲ-19信用体系建设(第一项指标)、Ⅲ-22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三项指标)、Ⅲ-24行业风气满意度。

    4.负责“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中 Ⅲ-2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Ⅲ-26道德实践、Ⅲ-27形势政策和教育、Ⅲ-28市民教育、Ⅲ-49志愿服务领导体制、Ⅲ-50志愿者队伍建设、Ⅲ-51志愿服务活动、Ⅲ-53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Ⅲ-54学习宣传道德模范。

5.负责“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中Ⅲ-102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Ⅲ-103讲文明树新风活动、Ⅲ-104创建文明社区、Ⅲ-105创建文明单位、Ⅲ-106创建文明家庭、Ⅲ-107运用网络开展创建活动、Ⅲ-108创建工作氛围、Ⅲ-109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Ⅲ-110以城带乡与联动发展、Ⅲ-111管理制度、Ⅲ-112监督制度、Ⅲ-113投入机制。

6.加强督促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民主法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

组  长:闫宗瑞  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赵广义  旗政府办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信访局局长 

巴音孟克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政府办、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交警大队、防范办、信访局、法制办、综治办、各苏木镇(管委会)。

工作职责:

1.负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中Ⅲ-5政务公开、Ⅲ-6依法行政,加强日常监督。

2.负责“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中Ⅲ-9法制宣传教育、Ⅲ-10法律援助和服务。

3.负责“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中Ⅲ-18诚信政府建设、Ⅲ-19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中Ⅲ-44文明交通、Ⅲ-47见义勇为。

5.负责“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中Ⅲ-66交通秩序与管理。

6.负责“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Ⅲ-78安全保障、Ⅲ-8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Ⅲ-82安全生产、Ⅲ-83治安管理、Ⅲ-84治安防控体系建设、Ⅲ-85基层综治工作、Ⅲ-86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Ⅲ-87群众安全感。

7.加强督促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社会事业工作组

组  长:张增明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赵建军  旗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政府办、宣传部、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科技局、科协、体育事业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会、妇联、红十字会、残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苏木镇(管委会)。

工作职责:

1.负责“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中Ⅲ-11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Ⅲ-1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Ⅲ-13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Ⅲ-14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Ⅲ-15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Ⅲ-17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Ⅲ-20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

2.负责“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中Ⅲ-21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Ⅲ-22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只负责第一、第二指标)、Ⅲ-23“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3.负责“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中 Ⅲ-29优秀传统文化教育、Ⅲ-30民族团结进步、Ⅲ-31人均教育经费支出、Ⅲ-3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Ⅲ-33学校管理、Ⅲ-34文化事业、Ⅲ-35文化产业、Ⅲ-36经常参加文化活动人数的比例、Ⅲ-37体育设施与体育活动、Ⅲ-38公共图书馆、档案馆、Ⅲ-39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Ⅲ-40文化遗产保护、Ⅲ-41科普设施、科普队伍、Ⅲ-42科普宣传、科普活动、Ⅲ-46人际关系(第三项、第二项)、Ⅲ-48慈善捐助、Ⅲ-52公益活动。

4.负责“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中Ⅲ-55人均GDP水平、Ⅲ-56单位GDP能耗、Ⅲ-57第三产业贡献率、Ⅲ-5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Ⅲ-59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Ⅲ-6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Ⅲ-68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Ⅲ-69饮用水卫生、Ⅲ-70出生政策符合率、Ⅲ-71平均预期寿命、Ⅲ-72恩格尔系数、Ⅲ-73社会救助体系建设、Ⅲ-74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Ⅲ-75城镇登记失业率、Ⅲ-76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Ⅲ-77住房保障制度。

5.负责“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Ⅲ-79食品安全、Ⅲ-80药品安全。

6.负责“可持续发展的的生态环境”中Ⅲ-8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Ⅲ-89建成区绿地率、Ⅲ-90人均公园绿地、Ⅲ-9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Ⅲ-92城市污水处理率Ⅲ-93、环境保护投资指数、Ⅲ-94城市空气质量、Ⅲ-95工业企业污染防治、Ⅲ-9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Ⅲ-97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Ⅲ-98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Ⅲ-99节能减排、Ⅲ-100耕地、林地保护、Ⅲ-101土地利用秩序。

7.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所有指标。

8.加强督促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该职位的人员接替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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